为贯彻落实聊交稽查[2010]11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我县道路运输秩序的安全畅通,根据市交通稽查支队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是:
一是未取得合法证件或证件不全,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营运车辆。
二是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的营运车辆。
三是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营运车辆。
四是不按核定标准装载,存在超限运输行为的营运车辆。
五是未取得道路危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使交通运输业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