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9月1日从路桥运管所法规股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执法水平,根据浙江省法制办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指示,路桥交通局对所属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2009年的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
评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汇总、通报的方法。即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浙江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办法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自查;自查完后单位之间再交换案卷,进行互查;对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汇总、上报,最后由局机关评议,发出互查情况通报。
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互查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单位在填写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方面统一了格式,完整了内容、表述了清楚,规范了用语,提高了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