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有关人士昨天(26日)透露,我国2005年出台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进行调整,取消构成“整车特征”的第三标准。也就是说,以后“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60%以上的”不按整车征税。
当年,办法规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3个标准,触犯其一的,进口“零部件”就按照整车关税25%征税,而不是按照零部件关税10%征税。
办法实施后,由于第三标准对宝马、奔驰等豪华车企业打击较大,美欧等就此上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去年底,WTO终审裁定中国涉案措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人士透露,将按WTO最终裁决进行调整。另一位人士表示,调整决定已作出,会由相关部门共同发布。
8-27·福伊特:中国BRT市场上的领先者 8-26·国Ⅲ柴油机的细分发展(图文) 8-26·详解客车仪表盘——访欧科佳总经理张小平博士 8-26·福伊特自动变速箱夺得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宝座 8-26·福伊特DIWA自动变速箱有哪些产品优势? 8-25·中美合资赫池电动汽车零部件公司明年7月达产出口 8-25·美企固铂轮胎反对对华轮胎特保案 8-25·米其林推出Tweel不用充气轮胎 掀起技术革新 8-24·李永钧:零部件出口如何“过冬” 8-24·伊朗开始生产生物柴油 8-24·2012年锦州汽车零部件产值将超400亿元 8-24·PSA.哈飞或生产轻型商用车 合资工厂选定深圳 8-23·2012年锦州汽车零部件产值将超400亿元 8-23·郑州日产奥丁率先实现第一类轻型柴油车国三 8-23·零部件出口如何“过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