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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运管调整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票价政策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龙游县运管所 陈永根 2009年6月3日10:0

    近日龙游运管部门根据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出台的《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积极落实新办法,对跨省、市线路运价进行全面审核上报,对部分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运价实行下调,如龙游至金华、兰溪等地的将下调1—2元,而龙游到温州、嘉兴等长途班线降幅达3—4元。此次调价是由今年燃油税费改革,道路客运运营成本结构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相对以往票价核规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变化:

——儿童票标准放宽

    新办法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价票。身高1.10-1.50(含)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身高低于1.10(含)米的儿童免票”,将成人及儿童购买全票的标准从原超过1.40米放宽至1.50米。而对于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继续实行原优待标准。儿童票和优待票均按旅客票价面额的50%计算。

——票价核定方法有所改变

    班车客运票价由班车运价、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旅客站务费等构成,取消了原来的公路客运附加费项目和原基准运价实行客车等级、实际购车参考价格双控标准的规定,对2009年5月1日后更新的车辆按照营运客车类型等级核定基准运价。

——加收燃油附加费有新要求

    由于前两年油价的一路攀升,为切实减轻道路客运企业经营压力因油价上涨的压力,2007年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发文规定加收燃油附加费联动点及两个月的持续期。但随着油价的回落,新办法明确了从5月1日起,停止收取0.015元/ 人千米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并规定今后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随成品油价格调整适时联动。以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5.12元/升为基数,每升柴油价格累计上调达到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一个月时,可以加油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千米及其相应倍数,以此类推。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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