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坚决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下,全县多个部门联合,结合县城实际,从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将对323国道、224省道余崇线大余段和县乡主要道路上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将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对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开展见客运车辆、见客运驾驶人、见客运企业法人代表、见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人的“四见面”活动,切实对驾驶人、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二、县安监局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
三、交通局运管对客运场站售票关、检票关和出站关进行督促,严禁客车超员出站或人货混装、严格客运车辆的例行检查制度、并充分利用GPS等先进手段,严防车辆超员、超速、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
四、县城管局加强行业监管,对县公共交通客运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车辆从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督促,要求公交车辆驶出城市规划区的,严格按照公路客运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配备车辆、核定载客数,不得超员。
五、县教育局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行督促,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车,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对驾驶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被查获2次以上驾驶人,禁止其继续驾驶集中接送学生车辆。
六、县农机局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驾驶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农机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载客。
七、县旅游局做好导游兼好“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的教育工作,通过导游在旅途中宣传讲解和监督提醒,进一步提高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对驾驶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予以提醒监督,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
八、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等在集中整治期间,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制播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在各部门网页主要栏目及黄金时段刊播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电视滚动字幕等,确保专项整治得到群众理解出实效,确保“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