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管部门按照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汽车客运站检票记录规定和省财政厅对检票记录应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了对我市汽车客运站检票记录的监管工作,统一启用了新版客运站检票记录。
检票记录是营运车辆与汽车客运站票款结算的往来凭证。近年来,有关汽车客运站检票记录在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变更检票记录内容,版面、规格、式样各异等问题,给客运收入结算、企业管理、行业监督带来不利影响。为解决此类问题,交通主管部门在原检票记录式样基础上合理调整票据格式,统一式样、统一颜色,规范了票据管理,方便了客运经营业户与汽车客运站票务收入往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