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缴纳交通规费是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为确保交通规费的“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以及全面提高我县广大车辆拥有单位和车主自觉缴纳交通规费的意识,新县交通规费征稽所于9月21日组织全所人员统一集中学习了河南省交通厅征稽处《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规费稽查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百日追缴”宣传活动。
该活动的开展将对我县2008年度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