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近期辖区农村群众出行搭乘农用车、拖拉机和载货汽车进行生产、生活较为频繁的现状,采取措施整治“三车”违法载人。
一是依据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调整勤务模式,采取定点查纠、流动巡逻和区域联勤等方式,加大重点路段、时段、城乡结合部和县乡道路的管控力度;
二是积极与农机部门联系,掌握拖拉机登记、驾驶人底数,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将拖拉机驾驶人违法情况、交通事故等情况向农机部门通报。
三是对“三车”违法载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