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络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工作的通知》(赣公交管[2008]73号)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做好开展互联网络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市公交字〔2008〕211号)的文件通知,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罚缴的便民利民措施,瑞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从7月15日开展此项业务工作以来,大队共办理互联网络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15起,受到驾驶员朋友的好评。
总队《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络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工作的通知》(赣公交管[2008]73号)文件下发后,大队黄锋常大队长高度重视,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会上,他要求相关科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大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客观要求,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工作中,大队积极安排民警赴省总队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大队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由到省总队参加学习的同志授课。并详细的讲授了此项业务工作的操作流程和相关事项。此外,为做好8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工作,大队要求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违法处理室要具体负责办理此项业务,在硬件设备上,大队为违法处理室开通互联网络,并增设了计算机用于处理互联网络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该计算机只能连接互联网,不能挪作他用,做到“专网专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