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法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沧源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的要求,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结合交管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创新思路,坚持“六抓”促进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抓基层党支部建设。以 “创标兵示范单位,建公安业务精品”活动为契机,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机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以党建工作为抓手,采取强力措施,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党建和业务工作“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着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群众信赖、党委认可的交管队伍,全面推动业务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基层组织坚强有力。
二、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一是健全完善大队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增加班子考核、领导督察制度,使考核制度更具实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定责定岗,明确责任,实行轮岗制度,以克服民警业务、技能单一现象,打造一批能适应多种岗位业务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确保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落实到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达到齐抓共管,确保民警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四是加强新民警的管理,严明纪律。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民警,决不心慈手软,做到不姑息、不迁就、不护短。
三、抓政治思想教育。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把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民警头脑,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教育广大民警增强国家意识、政权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民警的观念和理念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民警价值观念,解决好“为什么当警察,为谁当警察,怎样当好警察”的问题。
四、抓执法理念转变。一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推出16项公开服务承诺,执行值日警官制度,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渠道。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端正行风建设。真正把“执法为民”思想植根于每一个民警头脑之中,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之中,并通过不断改进和解决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步树立起“执勤规范、执法公正、服务热情”的良好形象。
五、抓作风教育整顿。全面开展公安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按照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大队领导带头学,带头宣讲,带头谈学习心得与体会。通过教育整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于自身实际,并在此基础上注重运用正反典型事例,教育全体民警、协管员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起,真抓实干,切实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使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团结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把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纪律严明、勤政廉洁,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坚强战斗集体,为构建和谐、平安沧源做出新的贡献。
六、抓民警关爱措施落实。认真研究关爱民警的各种举措,落实关爱民警的各项制度,在队伍中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协作、充满活力的氛围。及时收集掌握一线民警需求动向,尽力帮助民警解决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民警及民警家属伤病的看望、慰问等各项制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高度重视民警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体检,完善民警健康档案,确保民警患病能及早发现、及早治疗;继续完善民警因公伤亡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做好扶危济困工作;高度关爱基层一线民警,建立民警生日慰问制度,逢重大节庆日探望慰问一线值班民警;依托当地卫生部门,建立因公负伤、患病民警住院治疗的便利通道,为民警看病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