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执法规范年”、“服务年”活动中,新沂运运稽查大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在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法制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定完善了立案建议书、陈述申辩笔录、处罚通知书、处罚决定书、视听资料、照片、内部审核文书、解除登记保存文书、勘验检查文书等行政处罚文书。修订后的文书使用进一步规范我市运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提速办案时限,促进办案规范化,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立案建议书》对在交通执法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案件案情复杂、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案件,以及根据人民来信来访、上级交办、新闻媒介报道等渠道需要立案的交通行政违法案件使用《立案建议书》。对于路检路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案件,统一不使用《立案建议书》。在内部审核文书上,属于重大案件并且不减轻处罚的,使用《重大案件报批表》,不再使用《处罚复核表》。上半年共实施各类行政处罚案件近千件,无一例因执法不到位或办案超时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