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地方动态 >> 正文
[云南]双江县出台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新举措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徐二华 2008年7月16日10:24

    近年来,由于双江县农村地区特定的地理环境长期困扰着山区农民出行难等问题,农村群众赶集、婚丧嫁娶、中小学生返校等还是广泛依靠低速车、拖拉机和小货车(以下简称“三车”),农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多数依靠“三车”,但是乘坐“三车”安全系数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果,如去年12月17日发生在勐勐镇帮迈村下勐歪便道的一起“农友13HZ”大中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教训给我们于深刻的反思,仅就双江县来说,“三车”载人现象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地区“三车”载人还较为普遍,仅2007年全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了50起货车违反规定载人的案件,拖拉机载人、小货车载人也普遍存在,成为当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的一大隐患。目前,双江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的现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是农村道路交通的首选,是农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依靠,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非客运车辆的不能取缔和消失,农村地区车毁人亡的悲剧就还会上演。要用改革、疏导、管理、执法的综合手段,处理好农村地区非客运车辆的载客问题,破解农民群众出行难。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广大农村地区如火如荼展开,农村群众的出行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但是由于目前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下,许多村寨客运车辆仍难以到达,农村群众的出行还是依靠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小货车,“三车”载人现象难以杜绝,还将在一段时期长期存在。

堵疏并举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

    在双江县广大农村地区,非客运车辆载客在一段时期内还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尽管能够依法强制一时取缔,又必将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取缔后又势必带来农村群众新的出行难,制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就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大的原则条件下,结合山区实际,积极探索一条既安全又有效的管理路子。而上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将农村地区作为特例和实验田,制定一些变通的政策,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共同走出一条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工作正是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双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在找准阻碍农民出行难问题的基础上,科学筹划,针对难点,经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运政管理所、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双江分公司等部门协商决定,积极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双江县结合实际于3月24日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白光兴主持召开了由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农业局、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双江公路管理段、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双江分公司主要负责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各职能部门加强了认识,接着,县人民政府也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试点工作的意见》,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制度。

全面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的新举措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尽各职能部门的一份力量,实实在在地多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交通条件较好公路沿线村寨,紧密依托基层交通安全监督员队伍,建立起婚丧嫁娶、农民工返程、中小学校开学等报告制度,监督员随时了解掌握村寨婚丧嫁娶、农民工返程、中小学校开学等情况,有针对性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如办事群众申请包租客车迎亲送嫁或者需要包租客车的,监督员必须及时向交警大、中队或派出所报告,由交警大队协调联系客运企业包租客车,并帮助解决一定的租车费用。同时,在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加大对“三车”载人的查处力度,对查获的“三车”载人机动车和驾驶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的具体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展开,双江县决定成立由县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局长郑朝军任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王祖平、安监局副局长赵家成、运政管理所所长张木兰、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双江分公司副经理吴东风为成员的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由交警大队长杨晓峰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具体的优惠办法。为解决农村群众租车困难的情况,采取由“客运公司和车主让一点、公安交警补一点、办事群众出一点”的办法,具体措施是在双江县内包车每天每辆600元,其中客运公司和车主让利200元,交警大队补助100元,办事群众自己出300元,如果仅是跑单边客运公司和车主还可以再让利一点。

    三是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具体的租车程序。租车前先由安全监督员报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通车情况,确认客车安全后再联系客运公司确定用车情况。具体租车情况必须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目前,全县各部门正加大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制度的宣传力度,确保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制度的顺利实施。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