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成品油价格上涨导致的连锁反应,避免我省交通运输出现乱涨价情况,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西安、延安、汉中,韩城交通运输价格变动及有关情况进行监测。 监测将从7月17日开始,每周监测一次。
按照通知要求,监测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货物运输价格。该项监测由西安长青汽车运输公司,西安海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平安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按照省物价局已确定的内容、方式进行监测。另外,物价部门还将对农村客运价格进行监测。其中由我市物价局选取两条农村客运线路,对实际执行票价(以元/人次为单位)进行监测并上报;西安、延安、汉中市物价局及韩城市物价局选择当地公交车,出租车主流车型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并上报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