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丽水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在丽水市运管稽征处吕卫东处长等陪同下,来到了板桥畲族乡板桥村,针对板桥车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现场办公。
板桥车站坐落在板桥乡板桥村人流量最集中的茶青交易市场旁边,每年茶青上市之际,班车只能停在公路边上,严重影响交通及安全。为此,该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于2007年4月立项,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677.22平方米,共投资83万元。今年6月份,松阳县交通局、松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松阳县板桥畲族乡政府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通过了对板桥车站的功能性验收。
2007年9月份,省检察院下派指导员娄海鸥同志来到该村,当他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积极向省、市、县相关单位反映,丽水市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得知情况后,在百忙中先后多次来村里调研,并把板桥车站项目列为2008年度丽水市检察院的三件实事之一,通过努力,终于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6月30日,畲乡客运站正式投入营运,从此,全乡6000多农民终于告别了上车在马路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