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是摩托车大县,兴国交警大队把开展摩托车整治列为全年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工作。在开展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工作中,该交警大队积极落实摩托车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建立了摩托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过程中,交警大队先后建立健全了《关于摩托车整治的实施意见》、《摩托车信息登记台帐》等多个专门文件,建立了摩托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摩托车整治抓实抓好,该大队今年专门建立了通报制度,对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参加法定保险、未参加检验以及其他摩托车交通违法起数进行通报排名,对排名前的科室、中队进行表扬奖励,对排名后的进行批评。此举充分调动了各科、中队的工作主动性,各科、中队针对辖区摩托车车主情况和车辆上牌率、办证率、保险率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各科、中队纷纷全警上路,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做到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
2、营造了摩托车整治的舆论氛围。为了给整治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整治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该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今年3月至4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送法下乡”活动,在各乡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咨询,为农民现场讲解驾乘摩托车必须注意的事项,播放警示教育光盘,向广大群众散发告知书,交规宣传手册、公开信等,并在每一个乡镇的每一个村张贴通告等,通过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充分了解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据统计,该大队共出动宣传车60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7场次,播放警示教育光盘48场次,累计220个小时,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10万多人。
3、摩托车整治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确保整治效果,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首先要从自身做起,驾驶摩托车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经发现有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按照《警风警纪督察规定》予以扣分。交警大队还适时将办公室、宣教科等科室民警充实到各中队,坚持上路执勤,全警出动,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通过大力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未参加法定保险、未参加检验、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交通环境,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
截止5月30日,兴国县交警大队共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1235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450起,超员超载23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851起。目前,摩托车注册登记率和驾驶人申请办证率达到了95%,摩托车参加检验率达到了80%,对已达报废年限摩托车的强制注销率达到了100%;摩托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参保率达到了93%;摩托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