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71号)和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养路费稽查工作的通知》(浙公路[2008]50号)精神,严厉打击各种拖欠、逃缴公路养路费的违法行为,丽水市从2008年7月7日至8月7日的19:30至23:00开展“夜鹰二号”公路养路费催缴活动。
这次催缴活动主要以街、社区、停车场、客货集散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运用电子化的稽查手段,对欠费车辆张贴《公路养路费催缴通知书》;对经摸底和排查后可初步确定为调驻经营车辆的,张贴《催办驻点手续通知书》;对外省籍小型车辆和暂时无法确定的调驻经营车辆张贴《温馨提示》。
此次稽查活动,参与人员要规范着装,统一佩戴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注重仪容仪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将人本理念融于规费征收稽查之中,确保国家规费应征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