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杨明英等人大代表在泰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的满意栏上打上钩,这标志着一封人大代表提案圆满落实到位。
泰州市公路管理站2008年4月16日接到公路处转达的杨明英人大代表有关“328国道海陵工业园区段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后,立即指派路政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进入G328公路海陵工业园区段开工生产的企业主要江苏万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投产)、泰州太平洋色织有限公司(在建)、江苏大众电器(已投产)等,在G328 58K+000—59K+000段,企业工人上下班均需横穿公路,且328国道没有将慢车道与快车道隔离,工人上下班高峰时段会影响到328国道车辆的正常通行,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一问题在多家园区企业投产后会更加突出。
2008年初,全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进行了重新设置,G328公路58K+000—59K+000段限速值为80,G328公路海陵段为市区外环路(永定路),海陵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企业沿公路两侧开工建设,交通状况会越加复杂,针对现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泰州市公路路政直属大队设计了一套安全方案,重新设置了相关交通安全设施,提请该市公路路政支队领导审查,待支队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与此同时,该大队负责人在办理人大代表提案时,还呼吁相关部门:规划工业园区要参照《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二篇第九条之规定规划设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界外最小间距:国道、省道不少于二百米,县道不少于一百米,乡道不少于五十米,并应当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以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而相关部门也要共同配合,从“治本”角度解决G328公路海陵工业园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防止G328公路街道化,把G328公路建设成方便群众安全畅通出行的国省干线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