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经省人大十届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焦作市运管局为认真深入宣贯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于4月7日召开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月动员会。
动员会上,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史景政科长宣读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活动方案,市运管局向参加动员会的六县(市)交通局主管局长、运管所长及部分运输企业的代表发放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读本,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内容。
最后,市交通局马金柱副局长对学习贯彻省道条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运管部门和广大运输企业一定要重视省道条,切实认识到修订后的省道条对推动我市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求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条例》的培训工作。特别要求运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全文背诵省道条。三是要结合当前工作,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地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推动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