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下发文件,对全省2007年未使用的五小养路费征稽空白票证及2004年度已使用的五小养路费票证存根联进行销毁。
姜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接此通知后,立即对上述票据进行整理、核查,并填制好票据使用报表及票据销毁表,以待泰州市交通局财审处组织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