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农村客运站建设汇报推进会在宝应县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列入2008年计划的30个新建农村客运站必须于6月10日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月底前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据了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各地农村客运站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运管机构具体负责当地客运站建设的督促和管理以及对农村客运站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