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莒县交通局采取新的措施,进一步提升交通行政许可的服务水平。
积极改进作风,力推上门服务。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电话。对条件不便或者团体申请的业户,交通部门部门依据申请,及时主动到申请人的单位,将需要办理审批事项的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向申请人当场说明。申请人能够当场提供材料并符合条件的,当即现场审核,条件合格的,则现场签写审核意见,并带回后方单位,报领导批准及时将相关证书送到申请人手中;申请人不能当场提供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则留给申请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等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后,通知本单位,再去现场审核。
建立业户档案,实行提醒制度。对已经办理了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将其单位或者个人的基本情况、相关的许可内容、办理时间及时效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根据相关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办理时效,定时提醒申请人进行续办、检验或重新办理。
“行”“监”分离,保证监督到位。“行”是指行政许可的办理;“监”是指有效的监督。将“行”“监”进行有效分离,切实做到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监察室的联系电话,及时接受申请人的信息反馈。对已经办理过行政许可申请的档案,由监察室留有备份,监察室根据备份的资料,不定期向申请人进行事后咨询。对在办理行政许可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监察室及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