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二轮摩托车交通规费征收开始以来,逐渐由上门宣传,做工作,变为车主自觉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缴纳。这得益于我县交通部门的二轮摩托车规费征收宣传深入民心,得益于交通部门干部职工们的辛勤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县出台了今年二轮摩托车统缴优惠政策,规定:2008年3月31日前集体缴纳的,个人自主到当地交管部门缴纳的,每年每车120元;4月1 日后自动到征收单位缴纳的,每年每车180元;4月1日后欠费查缴的,除足额收取每年每车180元规费外,按标准收取滞纳金。以前,刚开始征收时,部门车主业户不理解,沂水县交通局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近几年,沂水县仅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就投资了3.7亿元,使1618.6公里的农村公路实现了柏油(水泥)化,全县1040个行政村中,95%以上的通上了柏油路,同时架设农村大中桥梁93座,这是史无前例的变革,昔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在摩托车可以便捷地行驶在新修建的道路上,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延长了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于国、于民、于已都有利。摩托车车主业户开始理解了交通人的甘苦,这完全是为了咱们老百姓啊!以前的上门宣传逐渐变成了自动缴纳。
近日,2008年摩托车规费征收工作业已开始,笔者在各基层交管所看到,自动去缴纳规费的摩托车业主络绎不绝。一位陈姓的业主说,反正早晚都得缴纳,现在自动缴纳不仅省钱,成了守法公民,也了却了交通主管部门的事,省钱,省时,省人,省力,何乐而不为呢!据悉,我县二轮摩托车规费征收工作将于2008年3月31日前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