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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大队对“五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亮“红灯”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西东乡县交警大队 陈志云 2008年12月10日10:7

    为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东乡大队从12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加强领导  强化分析调研。为加强指挥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五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以及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大队将工作责任具体明确到大队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将责任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本地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工作。  

    二、明确重点  严整重点违法。各科室、中队要在继续坚持“百日行动”行之有效工作的基础上,紧盯“五大重点违法行为”,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载人超员;驾驶员疲劳驾驶,重点整治长途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配备2名以上具有营业性公路客运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休息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按上限处罚,并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其中发现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队借助“百日行动”已形成的宣传氛围基础上,针对本县开展专项行动的特点,大力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并深入专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及农村,通过摆放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车的危害性,采取记者随警报道,实地采访等形式,报道行动动态,并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曝光,努力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及时反馈。“专项行动”中,按照分工细作深入检查督导,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大队分管领导必须深入一线,及时指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必须做好整治行动的情况收集、反馈工作,认真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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