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成果,贯彻落实全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会议精神,坚决遏制辖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从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国道214线、县乡公路、农村地区,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全力整治国道214线行车秩序。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9月21日起大队领导必须带头上路,除留守必要人员外,全部警力、所有警车和全部装备必须都投入到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上;在国道上,全力整治国道214线行车秩序,使国道214线双江段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得到有效改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立即启动勐库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雨、雾、天气交通安全保障预案,加强协作和协调,采取一切措施,确保雨、雾气候条件下的交通安全。与此同时,会同交通部门,迅速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督促依法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进行整治。
加强国道214线管理
二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农村地区道路管理上,交警大队通过深入分析本辖区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警力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依法严厉查处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各乡镇派出所民警积极参与百日行动,协调交通运政、农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充分利用“综合警务室”的优势,加大对农村道路管控。通过整合警力,严查和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深入农村乡镇大型集市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依靠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乡镇派出所以及农村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抓好农村地区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加强农村道路管理
三是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组织警力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拉网式排查,立即启动勐库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按“四查”(即:一查人数,二查车辆和驾驶人证件,三查车辆的始发和终点站,四查车辆防火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加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10月15日前,对所有参与营运客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对参与客运活动的企业管理者及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集中安全教育。凡超期未检验、未维护保养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坚决禁止从事客运活动和上路行驶;对在县乡道路上营运的零散客车,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整治,确保不漏管一台客运车辆,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从事客运。要坚决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不具备安全驾驶条件的驾驶人。
加强客运车辆管理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企业、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进行了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置的安全教育,提高了驾驶人、押运人存储使用企业安全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
五是大力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在县委、政府的组织下,召开县(区)、乡镇、村预防重特大事故交通安全会议,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以“五进”活动为平台,交警大队组织专职宣传小分队,重点深入社区乡镇、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单位、部门,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阵地与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车管所、违法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宣传示范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在汽车站、农贸市场,以及城市繁华地段等人流密集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建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张贴画),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公益广告),设立集中宣传场所(主题宣传广场、宣传街等)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协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宣传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发布安全出行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9月21日至9月30日,紧紧围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措施,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宣传热潮,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