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江西省瑞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判研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再动员,再部署,严密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强力推进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净化交通环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强化民警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大队通过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和全体民警会议的形式,加强民警思想教育,再动员,再部署,提高民警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到当前的严峻交通安全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决战的姿态,全身心投入到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去,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针对性。大队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将323、206、319三条国道、乡村公路作为整治重点,把涉牌交通违法、报废车上路、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大型汽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列为治理的重点,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从严进行整治,为大队全年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
三、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强力查纠严重交通违法。大队严格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将国道、县乡公路层层承包到中队及民警,明确职责,量化任务,细化措施,提高民警上路率、管事率和管事力。在勤务安排上,大队结合当前季节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科学编排勤务,警力向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倾斜,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白天管理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执勤方式,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发挥电子警察、移动测速仪等非现场执法设施的作用,强化对道路的实时管控,不留管理盲区,不留时间空白点,保障整治成效。在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大队坚持交通违法不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按程序处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按法律法规上限从严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扣车的扣车,该吊扣驾驶证的吊扣驾驶证,在社会形成严管重罚的氛围,震慑警示交通违法。
四、狠抓源头管理,筑牢预防事故第一道防线。一是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检查督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和驾驶人安全教育,见人见车,检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坚决不准上路,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出车之前。强化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驾驶人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开超速车、超员车、疲劳车、病车,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二是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行车安全。认真分析研究辖区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特点,主动排查事故多发点段,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宣传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特点,设立专题栏目、新闻播报、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延伸宣传触角,最大限度的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利用大队车管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岗位等服务窗口,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播放VCD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切实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让群众在办理业务手续过程中受到交通安全教育。以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为重点,通过交通事故图版展览、播放VCD交通安全宣传片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强化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安全出行,减少事故伤害。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大队严格制定并落实督导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察小组,重点督察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定期通报督察情况。严格落实大队奖罚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中队、民警予以物质奖励;对工作被动应付、走过场、搞形式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坚决追究中队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以此激励民警工作热情和积极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