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交警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08〕38号)的有关要求,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运行正常,检测结果准确、公正。2008年10月13日—26日,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组成的检验鉴定专家组一行4人,深入到临沧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临沧市佤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鉴定中心及全市七县一区摩托车检测站,对机动车检测设备进行了周期性检验鉴定。
经检验鉴定专家组严格、细致的检测,专家组一致认为,临沧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临沧佤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鉴定中心及全市七县一区摩托车检测站检测设备技术状态良好,检验参数及计量数据均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技术要求。同时,检验鉴定专家组指出,临沧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临沧佤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鉴定中心及各县(区)摩托车检测站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标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管理职能切实转变为服务群众。检测中,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严格按照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准确和公正。把带“病”、隐患车堵在了源头一线,把交通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实起到了源头管理的作用,保障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