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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推行出租车驾驶员治安信息员制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日照莒县交通局 崔维祝 2008年10月21日19:58

  为深入创建“平安莒县交通”,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稳控全县治安形势,充分发挥出租车覆盖面广、接触人员多、信息灵而快等优势,日前,莒县交通局和莒县公安局联合聘请了50名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出租车驾驶员为治安信息员,利用他们的“千里眼”、“顺风耳”,把在工作、生活中掌握的影响社会安定的有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从而化解各类矛盾,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为调动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该县实行了奖惩制度,凡为公安机关提供打击犯罪分子线索,破获案件的出租车驾驶员,除享受政法部门的奖励外,交通部门将给予出租车延长经营期限等奖励。凡包庇违法犯罪或伙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的,一经查处,一律清出我县出租车市场,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交通部门将以“四员达标”为核心,围绕“创品牌出租,我是一张城市名片”的文明创建理念,努力把出租车驾驶员培育成城市“精神文明的宣传员,乘客满意的服务员,旅游观光的导游员,社会治安的信息员”,力争实现让车车都成为治安巡逻车,人人都是治安信息员。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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