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进一步巩固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战果,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思路,积极开拓宣传领地,强化宣传资源,突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宣传主题,依托六个宣传阵地掀起新一轮的宣传高潮。
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路面。王灵服务区是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流、车流比较集中的地方,大队视其为宣传的“黄金宝地”,精品宣传阵地,目前已投入了大量的宣传设施:以“驻足一分钟,受益一辈子”为主题重新制作了交通事故警示台,设置6面宣传橱窗和展板,在服务区餐厅为餐桌铺设了一套24张以“高速公路行车十忌”为主题的圆形宣传图。目前,王灵服务区的宣传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不留宣传死角。大队制作了13幅12米×1米的长条横幅、5面墙体宣传警示语密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路面,壮大百日行动声势。
依托收费站。大队以收费站为安全宣传重点区域,推出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如今已更新4面宣传橱窗,悬挂一条12米长的巨型横幅,并利用高管部门的滚动电子显示屏,依次显示出“超速、超载、超员危害无穷”、“全力开展百日行动”和“拒绝违法行为,杜绝事故隐患”等字幕,突出 “百日行动”宣传主题。大队还充分利用收费站定点执勤岗警力资源,在日常执勤执兼做安全宣传员,向司乘人员讲述目前交通安全形势,通报全国开展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散发通安全宣传折页、警示卡,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的安全常识。“一次提醒,一句教育,一张安全单”,给进出高速公路的司机进行一次及时安全提醒和教育,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自我爱护生命,平安出行。
依托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利用各窗口瞄准违法当事人的特点,抓住机会做好宣传。违法处理办公楼墙面垂直悬挂2条12米×1米的巨型百日行动行动横幅,树立4面宣传橱窗,接待大厅新安装的一台34寸电视保持每天播放8小时安全宣传片的记录,使进入大队办理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的当事人强烈感受到百日行动氛围。大队要求违法处理室每开具一份处罚决定书,做到解读一次交通法规、送上一份宣传材料;事故处理岗位每认定一次事故责任,做到分析一次事故危害,通报引发事故的常见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各个环节,使安全宣传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
依托学校、农村。大队辖区高速公路远离城镇,选择另辟宣传阵地,联合路政部门对学校、农村捆绑式交通安全宣传,抓住每月与路政大队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执法周”活动契机,深入沿线王灵中小学校、农村社区开展“行文明路,乘安全车”主题宣传,建立安全宣传栏、送安全倡议书和上交通安全课、开安全座谈会。大队要求校方安全负责人在班会上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日常性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对农村安全教育上,创新形式,延伸触角,通过村广播站开展“整点播报”交通安全提示和交通法规,中来使交通安全知识“入耳入脑入心”, 动员村民参与到“百日行动”中来,减少和避免村民穿行高速公路和在高速公路上下车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依托客运站。大队深入黎塘客运站以安全协调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筑牢安全‘防火墙’”,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造势。10月8日,张忠大队长在与车辆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开展了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会上,通报四川巴中“9.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近期我区高速公路典型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宣传客运车辆经常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安全常识,告诫他们一定要以惨痛的事故教训为戒,注意行驶安全,切勿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大队在客运站建立了自己的宣传园地,每周要求驾驶人员温习一次安全知识,有意识地潜移默化地灌输安全知识,强化广大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依托新闻媒体。随着信息的快速发展,新闻媒体已经侵入到社会每个角落,无疑已经成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的重要传播方式。大队增强媒体宣传意识,依托手机短信、各级电视台、广西交通台和报纸网络平台跟踪报道大队开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大队以开展行动进展状况,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9月21日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大队在新闻媒体已发表宣传报道40余篇,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知识,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