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交通局实行同案同罚、规范自由裁量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日照莒县交通局 崔维祝 2008年1月7日21:2
长期以来,由于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同一违章行为,有不同的处罚数额,造成许多当事人遇到处罚时,反应几乎一致:赶紧托熟人说情或者缠着执法人员要求照顾。既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执法人员滥用权力、成为腐败诱因。莒县交通局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从打造透明、廉洁、诚信、高效交通出发,根据违章情况和处罚数额,制定细则,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规定数额。所有执法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同一案件必须同一处罚。此举,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杜绝了人情罚、关系罚、态度罚。实行同案同罚后,说情的少了、自觉接受处罚的多了,业户的理解多了、误解的少了,执法环境有了非常大的改善。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