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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今年春运公路农村客运不涨价
来源:洛阳日报 2008年1月22日14:2

    我市已进入春运时段。为保证今年春运客运价格稳定,市发改委物价办21日发出通知,明确公路客运、农村客运价格一律不得上浮,同时强调出租车不得以春运、雨雪天等为由擅自加价,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将受严肃处理。

    往年春运公路等客运价格会较平时有所上浮,今年春运公路客运、农村客运价格将一律不得上浮。市发改委物价办在通知中要求,各公路客运、农村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发改委和交通部门核准的票价执行,雨雪等恶劣天气及直达客车均不得在现行票价基础上上浮。各运营车辆必须在车厢内醒目处悬挂经价格和运管部门核准的梯形票价表,各汽车站对旅客购买乘车保险应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购买。

    近几天来,我市持续出现大雪天气,部分出租车擅自将起步价提高到10元。对此,该通知强调,出租车应严格执行《洛阳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和洛发改价管[2006]41号、42号中的规定,按照计程计价器收费,不得擅自提高起步价或改变计价方式,不得拒载,除运费外不得收行李费、包裹费等,不得以春运、雨雪天等为由擅自加价。乘客对出租车不按计价里程收费者可拒绝付费。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客票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我市的铁路运输企业和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宾馆、饭店(酒店)、招待所、旅行社等火车票代售点,应严格按照客票销售收费价格政策执行,即:铁路运输企业送票费和异地售票手续费均不得超过每张5元;火车票代售点的销售服务费不得超过每张5元。除上述三项收费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和客运管理部门,各汽车站和客运企业要加强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工作,设立咨询服务台、公布价格投诉受理电话。各汽车站要做好票价公示,指派专人对客运价格进行监督,保证旅客明白上车,顺利回家。消费者如果遇到乱涨价、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有关部门将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依法及时严肃处理。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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