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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施行节约用水办法 洗车站点违规最高可罚款3万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临海市运管所 卢立浪 2007年9月17日17:42

    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其中规定:“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违反本规定的将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汽车不断进入寻常百姓家庭,洗车站点也和汽车维修站点一样不断增多,据了解,仅临海市区目前就有30来家洗车站点。这些遍布各地的洗车站点大多使用高压水枪或者使用普通水管加抹布进行清洗,绝大多数都是直接使用自来水冲洗汽车,耗水量比较大。为此,省节约用水办法除要求日洗50辆以上洗车站点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外,也可以利用从建筑物或者建筑小区内将排水(污水)经过收集、储存和处理过的中水,提供给洗车、冲厕、浇灌植物、喷洒地坪等低水质用水部门使用。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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