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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警与客运互动客运司机交通违法将双项处罚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记者 韩雪 2007年9月11日10:9

    为加强对客运司机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10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与省内各家客运集团建立了驾驶员信息互动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系统的安全考核,同时增加了对违法客运司机的“双项”处罚内容。

  据了解,目前有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在拿到驾照上路行驶后,就不再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一些小型运输企业多注重经济效益,缺乏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致使恶性交通事故频发。为了逐步完善运输企业内部的驾驶员安全教育,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决定从客运集团入手,在加大监督管理的同时,与各客运集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各项安全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将一律停止工作,接受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目前,省交警部门与龙运客运集团、大庆客运集团、麒麟客运集团建立了互动机制。

  各客运集团和交警部门商定,客运司机因交通违法被查处,接受现场处罚100~200元,同时通过驾驶员信息互动,集团了解司机违法情况后,将再次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一倍甚至几倍的高额处罚,通过“双项”高额处罚,限制驾驶员主观交通违法。另外,客运集团规定每台车连续行驶超过400公里,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换驾车,防止疲劳驾车,并设置了每天上岗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进行简短的安全叮嘱和信息传达,要求情绪不好、身体不适的驾驶员当天不能驾驶汽车上岗。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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