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家住玉环沙鳝沙岙村的皖A79048大货车车主王某为自己的小聪明后悔不已,本想为自己的大货车“节省”点公路规费,想不到驻点经营被查不仅要补缴养路费,还要被处以2000元罚款,12000元的“黄牛费”更是打了水瓢。
据了解,王某的大货车在该县内从事黄砖运送,车型为8吨重型厢式货车,每月需缴纳养路费1600元。今年4月份,王某付了12000元的黄牛费把车子转到安徽长丰县重生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同时缴纳了200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7个月的养路费1176元(月缴费仅168元)。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该大货车属于外省籍车辆,在玉环县驻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须到该县运管部门登记,并按本省规定缴纳养路费。得了4个月“便宜”的王某在大货车被查后再也不能便宜了,12000元的“黄牛费”就算买了个教训费。
更令人可笑的是,玉环公路稽征所向安徽长丰公路分局征收科调查证实,该局根本就没有皖A79048车号,也没有与此相关的养路费票据。运管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货运车主,不要妄想便宜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