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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文明交通 建和谐社会——竹溪县交通局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湖北省竹溪县交通局 李涛 2007年10月31日21:50

    竹溪县交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年来一直以“抓文明、树新风,抓创建、兴交通”为指导思想,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得到不断的提升,在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思想重视  组织到位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保障,竹溪县交通局党委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以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为统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品格和精神塑造人,用先进事迹和优秀作品鼓舞人,努力把员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从而有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组建了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和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具体抓、分管部门认真抓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到人头,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形成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

    竹溪县交通局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他们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行业作风纪律十不准》,深入加强《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正建设制度》、《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工作章程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的动态情况。运用激励机制,抓优劣典型、奖罚分明。在局长吴立新的带领下,局党委等人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坚持做到自省自强、自警自励、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对于重大事务的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坚决杜绝领导独断专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群众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常抓不懈  巩固成果

    为了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竹溪县交通局以开展各种活动为载体,深化工作,常抓不懈。学习邓小平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提升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使他们受到教育和启迪。为了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力度,竹溪县交通局面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执法监督员”,使交通工作始终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实现了办公透明化、处事阳光化。

    在交通建设事业中,坚持实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制度,并利用重大节日,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诸如:文艺联欢、书画展等,还经常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等主题研讨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陶冶情操,谏言献策,增强了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竹溪县交通局在加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中,求真务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成功之路。成绩面前他们不骄不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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