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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交警大队四大举措解决“黑车”违法上路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杨志城 2007年10月18日10:19

    “黑车”上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群众意见多,对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存在诸多负面影响,必须严厉打击,彻底铲除其购、销、运的渠道。兴国交警大队积极排除干扰,采取四大举措,结合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开展黑车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有力支持,整治工作首先从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抓起做起,给全社会做出表率,做到本身不养“黑车”,不为“黑车”提供“关系网”和保护伞,给全社会一个正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加强宣传力度。 采取走上路,下乡镇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黑车”的社会危害性,进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在自觉不养“黑车”的同时,积极主动同“黑车”上路的现象做斗争.

   三、营造严打氛围。在定期开展专项治理之外,要依照相关法律,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路上查、定点堵、下去抓、重点打的办法,对“黑车”发现一台查处一台,该罚的罚,该扣的扣,该报废的报废,从法律制度和执法活动上消除“黑车”生存的条件,坚决杜绝“黑车”源头的蔓延.

    四、明确落实责任。 打击“黑车”上路,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倒查制度.不仅对自身养“黑车”的现象追究领导责任,还对当地“黑车”上路久禁不止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抓严打,真抓真打,彻底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还百姓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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