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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物流成本“超载”是催生“超载月票”的罪魁

2012-08-10 14:09来源:互联网

    实际上,“超载月票”并非河南省淮滨县首创。早在2006年,河南X021线荥阳贾峪超限检查站就开始发行“超载月票”;陕西米脂县,也曾对车辆实行“包月”罚款。倘若在百度输入“超载月票”进行搜索,立即就会出现数十万条结果,这说明“超载月票”已经在我国形成了很大的“销售市场”。

  每逢“超载月票”被媒体曝光后,舆论矛头总是指向超载者和执法者。可以说,国家治理超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是越治越超,这其中固然与“以罚代管”的治理模式有关,更为重要的是,“超载月票”与其背后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密切相连。

  物流成本“超载”比大货车超载严重得多。有人曾统计过:一公斤货物通过公路运输从上海到贵州需要花费6~8元人民币,而从上海通过海运运到万里之遥的纽约却只需花费1.5元人民币。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在中国,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即便是人力成本高昂的美国,这一数据也在20世纪90年代就保持在11.4%~11.7%的范围内。进入21世纪的前十年,尤其在21世纪的头两年,这一数据更下降到10%左右,甚至在2002年降为8.7%。

  但在我国,随着去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下发,整个物流成本呈直线上升。按照新标准,国内绝大多数的货车不符合要求,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改造更换货柜箱,但改造带来的成本必定要转移到运价上。由此,下一轮的涨价将很难避免,据权威人士估算,整个公路运输成本至少上涨20%~30%。

  显然,“超载月票”频现,表面原因是司机超载,以及执法者“以罚代管”,根源却是畸高的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的“超载”,不仅严重推高商品的价格,影响民众的日常生活,也让我国治超行动陷入“超治越超”的怪圈。

  可喜的是,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从去年6月份起,决定从税收、土地政策、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加大物流业投入等八方面着手,对我国的物流成本进行“治超”。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八项配套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

  当然,要想根治物流成本虚高,国家必须打出重拳才能见成效。一方面,对不符合法理的物流制度务必取消,比如二级公路收费站,应立即取消。另一方面,如物流方面的减税等政策应尽快出台。此外,对落实政策不力的地方政府和执法人员,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度。唯此才能给物流企业减轻负担,也能遏制我国经济“超载前行”。

  颇为欣慰的是,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拟研究把客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等行为列入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并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随着超载入刑的实施,“超载月票”将失去生存的土壤。

责任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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