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激烈 “狼”多“肉”少
货运行业恶性竞争导致整个行业效率低下、利润微薄、能耗奇高、事故多发。而货运行业恶性竞争是由行业关联的各项经济制度、行政法规等安排的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行业入门门槛太低
货运行业的登记、注册、上牌等制度,国家行政管理几乎不设任何门槛,只要能购买得起货运车辆,还可银行按揭,任何人都能成为行业内的经营者。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广大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业,用这种制度来安排是有悖常理的。其危害性在于:
1.行政管理难度大。由于经营者基数庞大而分散凭现有的行政力量很难管理到位,现在行政上只能做到路面上的抽查,而源头上几乎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2.经营者缺乏专业管理技能和知识。个体或只有少量车辆的货运企业,经营者没有经济能力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尤其是新入门的经营者可谓是无知者无畏,不计后果。
3.车辆技术性能差。由于行业内绝大多数经营是小本经营,没有经济实力及时修理保养车辆、更新新车,致使货运行业内的车辆大都老、旧、破、残,运输时效率低、能耗大、成本高。在德国自然人是不能购车搞运输的,只有企业法人才能购车搞运输,并且必须得到行业协会的许可。
行业对外议价能力弱
我国低端劳动力市场一直处于过剩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持续向非农的服务业转移,部分农民工通过自购货运车辆,参加驾驶学习考取驾驶证,自谋职业当上车主小老板,这部分人既是车主又兼职驾驶员的个体运输户,绝大多数将车开到各地的货运市场、物流中心,停车等待承揽运输业务,他们处于绝对的自由放任状态,有生意就接一档,没生意就原地歇着,绝大多数人只求温饱,不敢有过高的奢望,这就是我国货运业最基本的现实写照,也是整个庞大货运业的最原始的细胞,他们群体数量庞大,文化素质偏低,没有参加任何工会或行业协会,游离于国家行政、社会组织的管控之外,他们进入这个行业带有普遍的盲目性。这就为社会总运力的过剩埋下了伏笔,全社会的货运总运力供大于需,货运业长期处于买方市场,货主方在运价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货运企业以及车主方处于弱势地位,货主通过多次往复寻价,促使车主互相压价,最终只能微利保本经营。
一些规模比较大的货运企业往往能有比较固定的客户,货运量大的客户,一般不会临时去物流市场找货运车辆,而是与比较有实力的货运公司签订固定的运输协议,但近年来货运成本不断上涨,货运公司往往将一些业务又转包给了个体经营者,从中赚取一点差价,最终整个货运市场还是千百万个体经营者在支撑着,由于车主对货主仪价能力非常弱,很难在运价中体现燃油、人工、修理等成本的上涨,货运企业赢利能力差,企业业务量越做越大,利润却越做越薄,企业就做不大,更做不强,货运企业在这种尴尬的困境中,也就根本拿不出钱来增加车辆的安全设施,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长此以往货运业必然爆发各类安全事故。
行业抗风险能力差
经济发展是呈波浪式前进的,有高速增长期,也有低速滞胀时;有经济过热期,也有经济危机时。经济运行的大环境必然反映到社会物流量的变化上来,社会货运运量需求是随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波动的,当经济周期处于上升阶段时,社会的总运量需求会有所增长,货运行业中的个体经营者处于停业、息业的情况会少一些,货运企业也会处于赢利的局面,但当经济周期处于下降通道。
例如,2007年的金融危机,社会总货运量急剧减少,供给远大于需求,致使竞争不断加剧,稍稍有点实力的货运企业还能坚持一段时日,等待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但个体经营者或较小的经营企业由于经济拮据,往往选择进一步降低运价来招徕业务,经济萧条的时间一长,实力弱的经营者只能选择停车、息业、卖车破产。例如,2010年年底以来,国家对经济进行了宏观的紧缩调控,2011年7月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7%,连续数月下滑,创2009年3月以来的新低,PMI指数与道路货运量有密切的关联性,从浙江省高速公路上2011年上半年行驶的货运车辆数来看,流量是持续在下降,货运市场车主间的竞争已处于白灼化阶段,超载超限已是广大车主降低短途货运成本求得生存的唯一解数,所以这段时期短途货运车辆的超载量会越来越重,以求得微薄的利润空间,形成了货运量越少超载超限越严重的怪象。
2011年7月份全国先后因短途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相继压塌了四座大桥,其中7月19日凌晨,北京市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上,一辆重达160吨的严重超载沙石货车将白河大桥压塌,货车的载重量已经超过一节火车载重量的两倍,实属罕见,这不是偶然的,偶然中有其必然的规律性。中长货运车辆大多数走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并对超限车实行惩罚性加倍收费,所以中长途货车超载超限反弹稍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