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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业是高危行业

2012-08-06 17:03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邓大全

    2012年7月31日凌晨4时许,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与格尔木市交界处的315国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货车与一辆皮卡迎面相撞,已导致7人当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对于车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1路公交司机范师傅深有感触,这位曾有五年长途货运驾龄的司机向记者道出其今生难忘的一幕:2002年,他随另一名司机从浙江杭州返回呼市,驾驶大货车在京福高速公路时,由于磕睡,交由另一名司机继续驾驶。谁知,这名刚从睡梦中爬起的司机仍然被睡意困扰着。“睡梦中,我听见一声巨响后从车窗里飞了出来,重重地摔在地上,头部撞破了。我睡意全无,意识到发生了大事,不远处,我看见货车撞在前面一辆大货车的尾部,车头严重变形,另一名司机被卡在驾驶室里,人已经昏迷。过路司机帮忙报了警,将我与另一名司机送往当地医院,我只是头部受伤,在家休养了两个月,而另一名司机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永远失去了双腿。”范师傅痛心地说,至此以后,他再也不敢开长途车,更不敢开夜车。

    据悉,2010年全国道路涉及货运车辆死亡人数是19437人,伤75714人,2011年1月到7月全国已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2起,其中有8起事故与货运车辆违法行驶有关。例如,7月4日,湖北随岳高速公路大客车紧急停车带内停车下客,同方向后面行驶的大货车因严重疲劳驾驶追尾大客,将大客车撞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导致客车上24人、货车上2人当场烧死,29人受伤的特大事故。浙江高速公路2011年1至7月份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有8起,死亡35人,其中有5起事故是货车违法引发的,死亡21人。例如,7月21日,浙江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浙J6××××号重型厢式货车因疲劳驾驶,追尾前方装载钢材的重载货车尾部,致使厢式货车驾驶室内5人(核载3人,实载5人)全部死亡,厢式货车后车厢内4人死亡,共9人死亡、4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从这些事实来看货运车辆的交通事故是触目惊心的,是国民经济安全生产领域内事故数量最多的一个行业,把道路货运业归类为高危险行业是名副其实的。

    首先,道路货运业涉及面大。一辆货运车在道路行驶,由于其载重、体积较大,发生碰撞事故时所产生的破坏力更大,所以,在同一条道路行驶的车辆、行人、都成为了其潜在的危害对象,这些不确定因素与货运车辆有高度的关联性。

    其次,货运行业外部缺乏监管。我们知道,货运行业的服务对象是货主或货物,货主与车主议定运价后就退出整个运输过程,货物安全即由车主和驾驶员负责,货主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不存在风险。这样,货运业也就失去了外部制衡,导致内部失去自我约束,从而扩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再次,司机疲劳驾驶、超载超限加大了事故发生率。广大货运驾驶员绝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工资待遇低,长年艰辛地奔波在全国各地,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也清楚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甚至对超载超限、疲劳驾驶深恶痛绝,但迫于生活的压力,他们不得不违心地去冒险。呼市司机袁师傅算了这样一笔账:他家的货车核定载重量为10吨,从呼市运输土豆到山东济南,里程为1200公里。现市场上每吨土豆运价为200元,满载10吨运费总价为2000元。袁师傅说,从呼市到济南,过路费需1200元、消耗油料1300元及路上吃200元,合计成本共消耗2700元。不超载袁师傅拉20吨土豆到济南,运费为4000元,总消耗成本为2700元,袁师傅可以挣到1300元。一般情况下,从呼市搭货到卸货收钱需3天时间,其中费用不包括养路费、保险费、司机工资、车辆磨损折旧费用等。以载重10吨的货车计算,这些费用一天需要200元左右,3天就是600元。细算下来,超载百分之百,袁师傅可挣到700元。

责任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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