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宁司法局积极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12-05-10 09:38来源:赵苏
为让群众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的认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一是加强对学校及学生的宣传。深入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上法制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协助相关部门拟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告知学生家长应履行监护义务,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对校车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为迅速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给校车车主及驾驶人,深入辖区有校车的幼儿园、中小学与车主、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讲解,提高校车车主及驾驶人的校车安全意识,要求他们切实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校车安全。
三是加强社会层面的宣传。走进辖区社区、企业等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提高群众对校车安全的关注度,号召群众对违法校车进行举报,迅速提高全社会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认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梁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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