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不只有“优先权”
关于校车,现在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已放到国务院的工作案头。最终给与了校车“优先权”的一致观点。但是昨天徐州丰县一乡镇小学校车发生侧翻,造成十五名学生死亡,似乎又给“优先权”蒙上了一丝阴影。
据初步消息,校车侧翻原因是因为天雨路滑,为躲避一人力三轮车而出事的。但校车并未超载,这点还是遵守了。不过仔细想想,这次校车出事,应该与享受路面运行“优先权”无多大关系。鉴于此,讨论校车的安全系数,应该更全面些。“优先权”只是对于别人来定的要求,但是校车自身的安全更重要,这包括司机素质、车况好坏、安监体系怎样。
“优先权”是要别的车,对校车表示的一种尊重,从强制过渡到自觉。问题是校车如何尊重自己和别人,也是应该考量的。会不会因为我是校车,就有了飘飘然的感觉,或者喝点点酒,或者不大遵守交通规则?换句话说,只有把校车自身各方面管理好规范到位,比“优先权”更显得有意义。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交通规范的新景象,也是教育体系进步的一个缩影。
校车的安全问题,牵涉到社会各个方面,是一个长远任务。尤其在农村,与城市差别很大,无论城乡如何一体化,其根本区别改变不了。所以在校车规范方面,需要的是科学性、适用性,不是比谁的车子高级。现在流行的大鼻子校车,实际上在农村受限制。总不能全国都搞大鼻子校车,再者,那些钱从哪里来,有的贫困学校连操场都没有。只要车好司机好,学生坐校车安全就有了一大半。至于“优先权”,其根本也不是车,而是其他司机的素质,见到校车会不会主动避让,会不会把别人生命放在心底。包括这次出事的人力三轮车,有的连最起码的交通意识都淡薄,你又怎么对村民说“优先权”,关键还是要把基本交通法规宣传深入人心,如果对村民老讲“优先权”他们真正懂多少,实际情况要实际处理。
这次校车事故的具体细节,自然还有待调查。比如司机是不是速度过快、或者机械故障、或者判断失误等,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已深深认识到,校车安全需要“优先权”,但这只是一个方面,不能完全承担起安全的重担。就像一个人挑东西,他能挑一百斤,但是扁担只能担八十斤,你就怎能要他一次性挑完?拿校车来说,如果自身有问题,给你再多的“优先权”,出事的几率依然很大。
为彻底保证校车安全,笔者以为,只有社会联动才有效果,另外必须加大校车安全领导负责制,制定和完善校车运行机制和安监机制。校车有问题或者司机不过关,由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以及安监部门负责,路上运行违规由交管部门负责,那个阶段出事就重罚谁。对于其它车在校车“优先权”方面违规现象要罚款,同样校车违规也要罚,“优先权”不等于可以违规,违规同罚彰显法律公平。其实对于交通安全,关系到整个生命的安全,交通规则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只有人人有了自觉性,何愁再有交通事故发生?归根结底交通的安全,一切的一切,来源于人们永恒的遵守与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