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概念被混淆 注重安全需要实际行动
2011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省的校车交通事故,已经导致21人遇难。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其间,有两个问题被广泛忽视。第一,我国的校车国家标准,始于2010年7月1日;其二,绝大多数人,仅仅把安全放在口头上,并无实际行动。
首先,校车既不是常见的普通客车,更不是豪华旅游大巴,它属于专用车辆。校车的核心价值是安全,比普通客车更为安全。比如,车身应该是醒目的金黄色;车前车后有红色和黄色停车示意灯以及横向控制臂;发动机仓长长地伸出,以便有效吸收撞击能量;车内采用高地板设计,以保证发生侧面撞击时,乘客区不会受到影响;车内采用了全软化防护板,并设置了行驶记录仪;照管人员的座椅前面,配置了学童监视系统,可以对车内、车外进行全方位监控;整车有多种防火设计、延缓燃烧设计和逃生设计。
更为严格的话,每个座位都应有安全带,并配备集中解锁装置,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按动按钮,全车的安全带都会解开,孩子们可以迅速逃生。
事实上,上述技术标准,在我国已经成为国家标准。它就是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据了解,专用校车在山东、广东、浙江的部分地区已经展开运营,采用政府购买,委托企业管理,学生每人支付1元,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的运作方式。
令人疑惑的是,2010年10月27日,郑州宇通客车发布国内首部专业校车时曾介绍,宇通校车已在山东威海、广东佛山、甘肃庆阳展开运营。而此次出事故的地点,恰恰就是甘肃省庆阳市所属的正宁县榆林子镇。
其次,在我国有一种非常矛盾的现象:绝大多数消费者选购汽车时,都很注重安全。很多消费者蔑视小型车和微型车,把它们与不安全画上等号。但在日常生活中,却普遍不具备安全意识。比如,乘车的成人很少系安全带,家长极少为孩子准备儿童专用座椅。由此证明,多数人对待安全,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无实际行动。
2011年11月15日早晨7点半,我坐公共汽车从学院路到朝阳门,沿途看到83辆汽车的前排座上有乘客,没系安全带的是82人,也就是说,仅有1人系了安全带。尤为诧异的是,有2辆汽车里的乘客是学龄前儿童,两位小朋友均未端坐,而是站立在前排座上。很想问问驾车的家长,有没有学过初中物理课?您是否知道,孩子在车内呈这样的姿态,车速不用太快,只需20千米的时速,踩脚急刹车的话,孩子就能磕个满脸花。
还记得2010年5月9日发生在北京东大桥路南口的那场惨烈的悲剧吧?为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流泪之余,我一直在想,如果6岁的珠珠当时使用了安全座椅,完全有生还的可能。
交通事故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也存在着某种必然性。很多人一辈子也许都不会遇到,可一旦遇到,对于没有准备的人来说,结果可能很糟。有句名言: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交通安全方面,或许可以修改为:安全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