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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之争获胜凸显潍柴动力产业链优势

2008-12-05 08:42来源:中国客车信息网

    国家专利复审委判定潍柴动力合法拥有此前与中国重汽产生诉讼争议的数项发动机技术专利,公司对于重卡核心技术与产业链的掌控依然强大,但随着未来重卡行业景气度的不断下行,预计公司短期业绩将继续承受压力。

    潍柴动力12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专利复审委发出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2008年11月13日中国重汽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提交了撤回宣告公司拥有的ZL200320121039.6(柴油机油气分离器)、ZL200320121422.1(柴油机曲轴前油封密封装置)、ZL200520124550.0(螺旋槽结构的曲轴法兰)及ZL200520125023.1(用于柴油机的第一凸轮轴衬套)等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书面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重汽于2007年11月6日向国家专利复审委申请本公司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终结,至此潍柴动力合法有效地拥有上述专利权。

    此次争端起于07年11月份正值中国重汽集团赴港上市之时,潍柴动力就上述四项专利控告包括中国重汽在内的三家公司,潍柴动力的胜诉再次体现了其对重卡产业链的控制力。

    作为中国重汽曾经的子公司,潍柴动力自05年8月收购湘火炬并间接控制陕西重汽起,正式开始其与中国重汽的正面竞争。目前,重汽的重卡产销规模在行业内排名第一,但潍柴控股的陕汽集团近两年发展迅猛,产销规模已紧随重汽、一汽、东风之后,牢牢占据行业第四的位置。

    潍柴动力的优势在于控制了国内高端重卡的“黄金产业链”,其发动机、齿轮、变速器等产品占据了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强大的溢价能力使其可以通过提高自身产品价格的方式,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并增厚自身的业绩。也正因如此,中国重汽为摆脱潍柴的钳制,自建发动机生产线等配套产业而产生侵权纠纷。

    不过,尽管潍柴动力综合竞争力强于行业整体水平,但随着重卡行业景气度的快速下滑,预计公司短期内将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10月份重型货车(含底盘)销售1.62万辆,环比下降24.02%,同比下降32.96%。三季度重卡出现同比负增长主要由于国Ⅲ标准实施导致的重卡提前消费作用,而10月成为08年以来重卡行业销量单月下降幅度最大的一个月,则体现了其对宏观经济的敏感性。具体看,由于用于矿山的物流用车需求在10月大幅度减少,且能源方面的煤炭需求也大幅回落,同时与地产相关的工程车仍持续低迷,综合作用导致重卡需求大幅减少,而以上基本面因素短期内改观无望,因此预计11月、12月销售仍将延续颓势。

    三季度,潍柴动力综合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在于重卡行业需求下降及钢材等原材料价格高企。而鉴于对重卡高成长的不可持续的认识,公司对重卡发动机的进一步投资比较谨慎,而在“电控直列泵+EGR技术”发动机研发上暂时落后于中国重汽,也将对四季度公司的发动机毛利率回稳产生一定压制。

    三季报显示,公司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84.32亿元,同比增长30.91%;净利润20.18亿元,同比增长53.13%;前三季每股收益3.88元,每股净资产15.50元。

责任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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