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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园某客运站17只五爪金龙被当场查获

2007-06-21 09:07来源:广州视窗-南方日报

    日前,市森林公安分局在广园某客运站查获一起用托运方式输送17只五爪金龙销往汕头的案件,现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在机场查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125只

  15日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广园某客运站有人托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对当天上午的托运物品进行检查,当搬运工搬动一个泡沫箱包装内有响声,立即打开检查,发现内装3个尼龙袋,分别装有17只五爪金龙。

  犯罪嫌疑人王某交待,这批货物是他在同德围一桥边,同一个送货人接头进行交易,以每市斤85元收购,然后用泡沫塑料箱包装,送到某客运站托运到汕头出售。

  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苏鉴指出,以前野生动物贩子从事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渠道比较单一,仅为公路上的汽车运输。而近年来,由于水路和航空运输费用大幅下降,违法犯罪分子也开始使用。以2006年为例,全年仅在机场就查获非法运输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125只,其中国家I级38只,国家II级87只。
  
  高额利润驱使铤而走险

  广州人性喜“食野味”。虽然近年已大力提倡不食用野生动物,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广州的经营销售网络已形成,野生动物从业人员数以千万计。

  以穿山甲为例,活体穿山甲在湖南等地的价格加上运费成本为每公斤仅200—300元,但一进入广州市场就是每公斤700元以上,到了最终的消费市场平均是每公斤超过1000元。从境外东南亚一带收购一只穿山甲也只需花费数百元,运至广东地区黑市售价每公斤700多元,通常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意味着一只穿山甲售价可达6000元左右。

  据统计,2000年—2006年,广州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22宗,逮捕192人,判处10年以上重刑的达30多人,在上述的222宗案件中,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就达201宗,占了案件总数的90.5%。共查获珍贵、濒危保护野生动物5790只、2569.362公斤,比同期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总和还多。
  
  从分散经营转向集团化经营

  苏鉴分析,进入2000年以后,广州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规律也有了新的变化,从分散经营转向组织化、集团化经营。

  市森林公安分局在2004年至2006年连续端掉几个犯罪团伙。去年破获的曾某特大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曾某专门派人驻在广西,负责与越南的走私团伙联系接货,再由专门的运输人员将货物从广西运到广州的高速路口,然后再派人到该路口接货,接到以后立即按预先接到的“订单”进行送货。整个过程分工明确,成员“各司其职”。

  调查发现,目前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人员主要有湖南衡阳籍的、广东潮汕籍的和茂名籍的,组成形式较松散的犯罪团伙。
  
  冒充执法人员“黑吃黑”

  近年来,野生动物生意圈内还出现了“黑吃黑”的现象,专门有一伙人吃准野生动物经营者不敢见光的心理,冒充执法人员以执法收缴为名,明目张胆抢掠这些经营者的货物,到后来,身份暴露后干脆就明抢,甚至发展到绑架人质。

  执法人员称,这些受害者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不敢报案,更不敢提供证言,因为他们也是违法者。如2004年一宗抢劫穿山甲案,双方都被当场抓获,结果双方都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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