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区公交驾乘人员服务管理规范出台
通讯员朱其安报道:为加强宿迁市区公交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意识和水平,创建精品城市,12月7日,宿迁市运输管理处制定并下发了《公交驾乘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市区3家公交公司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所有公交服务人员按照《规范》的标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公交驾乘人员服务管理规范》共15条,具体内容包括:
1、驾、乘、站、调等窗口服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耐心解答乘客询问,正确使用普通话,做好"五照顾"(老、弱、病、残、孕乘客)。
2、驾乘人员应该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3、车辆从首末站发车前,调度人员应督促驾乘人员及时到岗,让乘客提前上车,以保证车辆准时离站。营运车辆配置在30辆以上的线路,起讫点配有督票员,疏导乘客提前上车。
4、遇有乘客跑来乘车,在车辆没有移动时,应停稳车辆,主动让其乘车。
5、驾乘人员及时主动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6、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驾驶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负责安排乘客改乘其他车辆,同线、同方向车辆的驾乘人员不得拒绝,并不得二次收费。
7、站务及驾乘人员应熟悉本线路沿途主要站点换乘线路,熟悉主要旅游景点、商场、机关院校,方便乘客咨询。
8、无人售票车的驾驶员应劝导乘客主动投币或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规则》,配合稽查人员和检查人员对运营工作的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9、调度人员应当严守调度纪律,按规定程序,计划放车,正确使用发车显示标识,预报发车车号,做到准点发车,并主动维护站台秩序,确保站区安全。
10、调度人员应督促驾驶人员按行驶路线检查行车标识,确保头、腰、尾牌齐全并行驶路线一致。
11、在气温高于28度,低于12度时,空调车应当使用空调;车辆不使用空调时应当打开换气扇。
12、车厢内广播音量适度,确保乘客听清报站器的提示语。夜晚调低音量,非确需使用安全提示语,严禁使用外喇叭。
13、车辆营运中正确使用电子报站器。报站器内容设置规范,使用正确。
14、认真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严格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认可的客运车票。备足车票,文明售票,杜绝票务违章、票务事故。
15、线路的起止点站房设置长效的服务监督电话,具备完善的投诉接待、处理、反馈体系,建立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和处理情况工作台账,接受乘客对安全、文明服务的监督。(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