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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兴建设农客站:’租赁+管理’

2006-08-10 06:43来源:杨振平

    在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中,河北省海兴县交通局坚持“因地制宜,以站养站”的原则,探索出“租赁+管理”的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新途径,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省运管局拟在全省予以推广。

    发挥社会力量投资建站

    2005年3月,海兴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全面铺开,种种难题接踵而至:一是乡村客运站点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而部分乡、镇、村认为此项工作是交通局的事,建与不建、建好建坏与自己关系不大;二是由于个别村干群意见不一致,引发到建站工作中来,很多事情协调困难,乡村客运站点建设一度步入征地难、选址难、资金难、协调难的困境。

    如何才能化解各方矛盾,突破各种难题,县交通局经过多次研究探讨,多次与乡村协调,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最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社会建设、交通管理”的原则,创建出了切合实际、又快又省的“租赁+管理”的建设新途径。

    在具体操作中,县交通局主要采取了两种模式:一种是客运站“社会建设、交通租赁”。四个客运站中,小山、辛集客运站由村委会建设,赵毛陶客运站由乡镇企业家建设,丁村客运站由交通局公路站道班建设。建设方法是:由建设方提供土地、筹集资金、办理房产手续,建设符合要求的客运站;交通部门严把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建设标准关。竣工后经交通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按年限(25—35年)分期付给建设方租赁费用,由建设方负责看管维护房屋设施,由交通运管部门派驻人员驻站管理运输秩序,一举解决了建设中的资金、协调、土地等问题。

    另一种是候车亭“交通建设、村庄使用”。在郭桥、孔庄子、山后等三个候车亭建设中,由村庄无偿提供土地,交通部门出资建设,村庄负责管理好一切设施,保持候车亭整洁,在不影响群众候车的情况下,可以居住或开展对房屋无污染、无损害的商业性经营,合同期满后房屋产权归村庄所有。

    在客运站点的建设中,县交通局严把设计关,坚持美观实用原则,邀请沧州市设计院对客运站和候车亭进行专门设计,统一建设标准,在结构上全部采用水泥底座、塑钢顶棚,在地理位置上兼顾方便乘车和镇村发展规划。同时严把建设关,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把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建筑队伍坚决挡在门外。还聘请专业施工监理人员,严格按工序操作,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综合效益显现

    2005年10月底,该县4个客运站、3个候车亭和50个招呼站牌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在全县形成了布局合理的乡村客运站点网络,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规范了乡村客运班线管理,过路车辆全部进站经营,辛集、赵毛陶、小山、郭桥四个站点每天的客流量增加了200人次以上,丁村、孔庄子、山后三个站点每天的客流量增加了100人次以上,运营车辆井然有序。二是方便了当地群众,客运站点成了当地群众和过往行人临时的“家”,尤其在雨雪天,让他们有了躲风避雨之所。三是节省了管理投入,客流的增多为看管方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其中山后站经营的小超市每天纯收入都在20元以上,由此极大地调动了看管方的积极性,将客运站点里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保持了客运站点的正常运营,从而避免了运管人员的管理投入。

    运营10个月来的实践证明,海兴县“租赁+管理”乡村客运站点运行模式实现了经营业户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双赢”,达到了交通部门、乡镇、村庄、车主和群众各方满意。省运管局负责人在前段时间的调研中认为,海兴县乡村客运站点建设的模式非常好,值得在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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