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旗鲁北客运站规范管理进站客车
2006-08-10 06:39来源:中国交通报 张道丰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鲁北客运站实行站企分离制度,对客运站和客运市场进行双重管理,确立了客运站场一体化的新体制,同时不断探索站务管理的新机制,实行个体班车融入公司管理、客运班线委托经营、企业安检员进驻客运站现场办公等。
该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站进站管理制度》、《车辆报班审核制度》、《车辆出站检查制度》、《车辆调度工作制度》等50多个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步规范执行了“五定、五统一、八有、六不准”的运行机制。“五定”,即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定发车时间、定区域运行时间;“五统一”即:统一进站管理、统一安排班次、统一运输票价、统一司乘人员服装、统一使用文明用语;“八有”,即客运经营者有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收费缴讫证、线路标志牌;“六不准”,即票、证、单不相符不准发车,安全技术检查员、安全监管员未在《行车结算单》上签字不准发车,有危险品上车不准发车,超员超载不准发车,驾驶员酒后不准发车,路况不明不许发车,天气恶劣不宜运行不准发车。客运站将这些管理措施纳入同经营者签订的《客车进站协议书》中,以合同形式对客运经营者和营运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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